济南乐购超市售过期茶叶 顾客要求十倍补偿

2024-02-11 系列产品

  红商网讯:济南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,她在经四路乐购超市购买了6袋茶叶,全部是过期产品。依照《食物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李女士找到茶叶出售人员要求十倍补偿,却被对方回绝。乐购超市客服人员表明,假如李女士的状况事实,超市会依法对李女士进行补偿。

  事情 购买了6袋单价27.5元的碧螺春茶叶,出产公司为杭州忆江南茶叶有限公司。

  问题 从外包装看,该碧螺春茶叶出产日期是2012年10月15日,保质期为12个月,已过期3个月。

  因为自己平常喜爱喝碧螺春,所以一次性买了6袋。原本还想带几袋回家给白叟尝尝的,成果却发现6袋都是过期的。我随后回来超市,并找到了导购人员要求十倍补偿,但导购的答复是“不可能”。最终只能无法地脱离超市,至今也没有收到乐购超市的回复。因为自己关于相关维权程序并不了解,其时只找到了出售人员,并没有向客服反映状况。

  关于李女士购买到过期茶叶一事并不知情。前台的工作人员没有报告过相关状况,咱们也没有接到过关于此事的投诉。关于出售人员回绝补偿问题,应该是出售人员在不了解超市相关规定的状况下,随意给出的答复,并不意味着超市的情绪。

  李女士买到过期茶叶可能是由工作人员的失误形成,超市方面将马上与李女士就相关问题进行对接,李女士应赶快带着购物小票和过期产品前来超市核实详细状况。假如李女士反映的状况事实,超市会依照有关规定法律规定,依照过期产品价格的十倍进行补偿。